继福音化的生活观之后,L牧师继续分享了恩典的生活观,让我们对律法有一个客观的认识,把它放到正确的位置上,拥有恩典的福音的生活态度。
律法和救赎有关,但不是救赎性恩典,而是普遍恩典的一种
保罗说你们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这里的“不在律法之下”不是说律法不是恩典,律法是圣洁、公义、良善的,律法是好的但是我做的事情是坏的,律法把我里面的罪性激发出来了,而不是律法教唆我做坏事。律法本身是好的,是上帝给我们的恩典。恩典分为两类——普遍恩典和救赎性恩典,普遍恩典是所有人领受的,比如阳光、雨露,救赎性恩典是领受了这个恩典就能得救。律法和救赎有关,但不是救赎性恩典,而是普遍恩典里的一种,它让我们知道我们是罪人,所以需要被救赎。
律法化的生活观的危机是,没认识到律法是普遍恩典中的一种,所以把律法当做最重要的恩典,认为只要有了律法就拥有了核心,其他的都不需要,所以对待福音的态度是拒绝甚至仇视的。但是耶稣的提醒是,如果上帝是你们的父的话,你们就一定会信我,上帝的儿子让你们自由,你们就真自由了。
当把律法这个普遍恩典当做最重要的时候,会导致一个结果——抗拒甚至仇恨其他恩典。但是律法是普遍恩典中的一种,阳光、水、空气、社会关系、家庭、亲情、金钱都是普遍恩典,都是我们需要的。对得救而言,律法只是起到训蒙的师傅的作用,让我们知道我们有罪,我们需要耶稣,到这里,它的工作就完成了。而福音告诉你,耶稣可以拯救你,只要你接受就能得到永生。L牧师讲到,“律法是普遍恩典里的一种,不要把律法看的太重要,阳光、雨露、亲情、经济能力、婚姻都很重要,也各有用途。让人知罪这方面,不能借着婚姻解决;独居不好是借着婚姻解决;肚子饿了不是把摩西十诫读十遍,是要吃饭;渴了得喝水;阳光雨露各从其类,这样我的生活是正常的。” 不只是福音是恩典,普遍恩典也领受,也不抗拒律法,因为它让我知罪,但是我不是以律法生活,而是以恩典生活,我每天的生活注重的是怎么领受恩典、分享福音。
律法化的生活观以律法为终极目的,福音化的生活观以福音为终极目的
律法和福音,福音是终极目的,律法是过程中的,也就是说律法对罪人的约束是阶段性的。圣书记载,律法是为过犯外添的,没有过犯的话不需要律法,就像对于治安很好的山村,不需要制定偷东西需要罚款、进监狱的律法一样。这和耶稣说的,我来不是要废掉律法不矛盾,耶稣所表达的是律法的圣洁、公义、良善不会被废去,但是律法指责人、定罪人、控告人的功用借着耶稣钉十字架就消失了,律法对我们定罪的功用失去了。
对于在律法化的生活观下的人来说,律法是他的终极目的,福音是帮助他完全律法的。对他们来说,耶稣来了是要救我,加给我能力,让我不犯罪,他们的重点是不犯罪,而耶稣只是助手。他们的生活态度是以对付罪为中心,不是以福音为中心。
福音化生活观下的人不是不需要对付罪,他们也恨恶罪、对付罪、犯罪的话要为罪忧伤悔改,但是他们生活的中心不是如何对付罪,而是耶稣。L牧师说,“我们是罪人是因为我们不顺服上帝、不尊上帝为主。当我们定睛基督的时候就是德胜,当我说耶稣是我的主的时候就胜过我里面的罪,因为罪的本质是抵挡上帝、抗拒上帝、不尊上帝为主、自我做主……当你说耶稣啊你是我的主时候,就是你对罪的得胜,因为我整个生命态度是在上帝面前的臣服、谦卑和顺服。” 福音化的生活观以得着福音为目的,我得着福音和基督就满足了。
怎么得着基督?是通过信,即便你的信心软弱也不影响你得着基督。信心软弱就像用2个手指抓住水杯喝水,虽然杯子抓不稳但是不影响你喝水,这与用10个手指牢牢抓住杯子喝水的人,得到的永生是没区别的。因为解渴的不是你的信心,而是耶稣基督。
律法化的生活观控制欲强,福音化的生活观强调交托
律法没有救赎的能力,但是有定罪的能力,可以让人知罪。“律法还有一个能力就是让我们知道自己没有能力(无能为力)”,L牧师如此强调到。律法告诉你,你救不了你自己,就像保罗告白的,我愿意的善我不去做,不愿意的恶反而去做。但是在律法化的生活观下的人不接受律法的光照,不接受自己的无能为力,所以会在自己里面寻找能力。有些人是诚实的律法主义者,会遇到像保罗一样的告白,所以很绝望,而那些认为我立志不做的事情就不会做,立志做的事情就会去做的人则是假冒伪善的。
在律法化的生活观下的人的一个表现是控制欲很强。因为他们不承认自己无能为力,但是事情又总是失败,所以就会常常总结,要把让事情没做成的因素控制起来,可能还会常常抱怨别人。他们没认识到出问题的原因是他们无能为力,所以对很多事情的反应是想控制。
福音化的生活观下的人承认他们的无能为力,他们认为任何事情要有转机一定是因为福音的能力、上帝的干预,如果上帝没干预是上帝的时间没到,所以在很多事情上就不会非常着急。他们知道能力是在福音里的,是在主那里的。所以他们做了一切该做的事情之后,就把结果交托给主。因为即便你分析了很多因素,你依然无法控制和预测事情的走向。
律法化的生活观认为上帝是严苛的暴君,也不敢称上帝为父
律法不是坏的,相反,律法也是上帝给我们的恩典。律法化的生活观是排斥福音、过着没有福音的生活观。律法化的生活观是不在基督里认识上帝,而人没有福音是不可能对上帝有正确的认识的。律法化的生活观认为上帝是严苛的暴君,是拿着剑要杀人的上帝,所以惧怕上帝,恨上帝。只有在基督里看上帝的时候,才知道上帝是爱我的,因为耶稣在我们还做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,上帝的爱就在此显明了,不只是耶稣基督爱我,上帝也爱我。耶稣是上帝无罪的儿子,上帝为了我这个罪人,让祂完美无瑕的儿子忍受罪人的侮辱和十字架上的痛苦,我无法说上帝不爱我。而上帝爱我的理由不在我身上,而是在祂自己那里,因为上帝不改变,祂对我的爱也不会改变。
律法化的生活观很难相信上帝是恩慈的,就会变的像法利赛人一样。法利赛人有两个极端,要么像马丁路德还没明白福音之前一样痛苦万分、不能接受自己、绝望透顶,要么是自高自大,对自己外在敬虔的操练非常满意,但是上帝说你们最好的义就像破烂衣裳。而上帝爱你、接纳你是因为基督的义在你身上。而福音化的生活观知道上帝是爱我的主、是我的慈父、是赦免我罪的主,上帝是审判官,但是上帝的审判和烈怒发在基督十字架的各各他山上了。“一个人对罪的认识要深刻,仅仅靠律法是不够的,真正对罪看的深刻的人是明白福音的人。上帝的儿子担当我们的罪,为我们成为替罪羔羊,这是义举,都要受到这样的羞辱,可想而知罪是多么可怕。” L牧师如此讲到,他认为虽然有律法和良心责备人犯罪,但是因为有恩典,这就像喝苦药有蜜糖掺着,对苦药的感觉不是那么深刻,但是通过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救赎,人可以看到罪的可怕。
律法化的生活观无法理解上帝的宽容和赦免。但是上帝喜悦赦免人,耶稣钉十字架满足了上帝的公义的要求,但是上帝制定救恩计划的时候是慈爱在前而不是公义在前。耶和华有怜悯有恩慈,向敬畏祂的人发慈爱直到千代,向得罪他的人追讨他们的罪直到三四代,这里的“千代“和”三四代”是对比,通过对比看到上帝的慈爱很大,怒气却很小。上帝的心意是不愿一人沉沦,乃愿人人悔改,祂只要找到一个理由就会赦免人,这个理由就是耶稣基督的救恩,你只要接受就可以,这是无条件的。
律法之下的人不敢称上帝为父,这和法利赛人称他们是从上帝生的并不矛盾。他们之所以称上帝为他们的父,是因为这是律法的要求。耶稣教导门徒祷告时说,我们在天上的父,基督徒称上帝为阿爸父,真的从心里说我们在天上的父,知道上帝差遣他的独生子为我死了,祂是爱我,愿意把我接到家里做祂的儿子,我信耶稣就做了上帝的儿女,圣灵和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子,所以我称上帝为阿爸父,这和只是被迫和被命令称上帝为阿爸父是不一样的。
文章内容取材于梁牧师登载的生活系列讲座(网址可点击:fuyin116.com),感谢主讲人梁牧师的授权
图片来源(Image Credit):nicolasjaegergaard via pixabay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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